|
昆山华润城市燃气有限公司供气服务公开内容
为切实加强行风建设,进一步做好供气服务工作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,就供气服务工作公开以下内容:
1.申请受理
受理居民用户安装申请,符合接气条件的,各项资料齐全应立即登记,在缴费后或收到用户缴费凭证后7个工作日内与用户预约并设计安装;符合通气条件的可同时通气。
预约后5个工作日内通气。工商团体用户双方协商确定。
2.安装维修
燃气故障接警电话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。接到报漏,抢修人员30分钟内赶到现场,无特殊情况,小修不超过24小时,大修不超过36小时;用户室内管道、燃气表维修不超过4小时;移、改、拆等安装服务,符合条件的,在收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;晚间户内维修处理时间为每日17:00—24:00,24时后报修次日白班处理。
3.抄表收费
a、每月27日至次月23日为抄表期,期间对客户提出的用气量和收费事项咨询,36小时内给予答复。
b、气费缴纳。我单位严格执行昆山市物价部门对气价的规定进行收费,用户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气费的,以电话或书面催缴单方式提醒用户缴纳;用户欠费1个月以上,经3次以上催缴仍未缴费的,按规定采取暂停供气等措施催缴欠费,并收取滞纳金。
4.停气预告
计划停气提前24小时通过电视或书面发出通知,突发性停气在停气同时下达停气通知,一般在12小时内恢复正常供气(紧急事故除外)。
5.施工现场管理
地下燃气管道施工现场按规定放置好护栏、警示牌或夜间红灯警示灯,施工结束后3-7日内及时做到料尽场清,并及时联系相关单位修复路面。
6.燃气供应
a、发现气质问题,2日内进行采样检测,一周内给用户作出明确答复。
b、管道液化气销售价格与延伸服务收费标准(附后)。
7.热线服务
业务咨询电话:57303054
57821119
报修报警电话:
57371177(24小时)
8.首问负责制
首问责任人对用户的咨询、投诉,不论是否本职范围内的事,都必须热情、主动接待、受理,不得推诿。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工作,能立即答复的应当场答复;不能立即答复的,一般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咨询(投诉)人,特殊情况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。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电话咨询或投诉,一时无法解决或答复的,应留下用户的通讯方式,并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,并将联系结果向用户说明。
9.投诉处理
用户投诉电话:57334450。
投诉于3个工作日内得到答复,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,遇到特殊情况,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,应向用户做出解释;如投诉者对单位的处理不满意,应告知其可以向市燃气主管部门投诉。
|